自己的,幸福,身外之物,你怎么,搭上
提問: 對方不愿離婚我通過寫訴狀離,這樣行嗎?下面是我的事實情況 問題補充: 七月我戀愛失敗,經人介紹認識他(我現在的丈夫)的,為了多分一套安置房,他要求我立即和他結婚登記,并承諾一套給我,另給十萬元給我買門面房,我并同意和他登記了,登記后,他坦言無法獲得兩套安置房,之后提出在蕪湖市購房,要求他預支付五萬元首付款,余款我按揭還,他不同意,所以,我認為,他為了結婚,采取隱瞞事實真相,騙取我信任來獲取結婚證.我們本身無感情基礎,辦理結婚登記是在受蒙騙情況下進行的,加至今沒同居生活,(我在蕪湖市內上班,他在蕪湖縣老家)要不早日解除這名存實亡的婚姻,今特具狀呈訴,請依法裁判.請問,法院會判我離婚嗎?謝謝,非常感謝! 医师解答: 此答案由管理員代為選出 你怎么能搭上自己的幸福要來一套身外之物呢?趕緊離開吧,去尋求自己重新的幸福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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